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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标准

  • GB 14922.2-2011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2020-11-06
  • 本部分的第1章、第2章、第6章和第7章为推荐性,其余内容为强制性。 GB 14922《实验动物》可分为如下两部分: ----GB 14922.1《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》; ----GB 14922.2《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》。 本部分为GB 14922.2《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》。 本部分代替GB 14922.2--2001《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》。 本部分与GB 14922.2--2001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 a)删除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杆菌的检测项目; b)对实验动物微生物学等级分类条款中的动物类别,普通级动物、清洁级动物、无特定病原体级(SPF)动物和无菌级动物,增加了相应的简称。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。 本部分由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魏强、贺争鸣、田克恭、李红、黄韧、范薇、屈霞琴。 本部分于1994年1月首次发布,2001年第一次修订。
  • GB 14922.1-2001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2020-11-06
  •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。 本标准从GB 14922--1994《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监测等级(啮齿类和兔类)》中分离出来,形成独立的标准。 本标准对实验动物等级进行了重新设定,与微生物学等级对应,将实验小鼠和大鼠的寄生虫学等级分为清洁级、无特定病原体级(SPF)和无菌级,取消了普通级。豚鼠、地鼠、兔仍保留四级。犬和猴分为普通级和SPF两级。相应增加了犬和猴的寄生虫学监测项目。 本标准对取样数量作了重新规定。根据生产繁殖单元大小决定取样数量,改变了过去按动物等级取样的做法。兔、犬、 猴等较大动物可以活体采样,不必处死动物,因此取样数量也没有减少。 本标准对必须检测和必要时检测作了限定性说明:“必须检测项目:是指在进行实验动物质量评价时必须检测的项目。必要时检测项目:是指从国外引进实验动物时怀疑有本病流行时、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时必须检测的项目”。 除少数特殊的寄生虫定名到种外,对其他要求排除的寄生虫,采用“体外寄生虫”、“全部蠕虫”、“鞭毛虫”等笼统的名称。减少了具体的项目,避免了“挂一漏万”,节省了检测时定种的时间,但又能确保实验动物的寄生虫学质量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代替GB 14922--1994。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提出并归口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实验动物学会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潘振业、李冠民,刘兆铭、诸欣平。 本标准于1994年1月首次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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